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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尚未收到鑫腾华还款计划

来源:证券时报 2019-03-07 16:07

1月2日晚间,中超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股东鑫腾华的承诺书,鑫腾华及黄锦光承认擅自以中超控股名义向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出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并表示愿意在一年内还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中超控股(002471)3月6日晚间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时表示,公司已要求鑫腾华及其实际控制人黄锦光就其承诺的偿还公司损失事宜作出具体的还款计划,但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回复。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3月7日获悉,而在去年中超控股临时股东大会罢免黄锦光董事长职务后,鑫腾华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次大会次决议应被撤销。该案在于2月21日正式开庭,但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中超控股近日的公告显示,去年黄锦光因私刻经销商揭阳市立信印刷有限公司等250家公司的公章及法人私章用于融资贷款,向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自首。而中超控股就黄锦光、前董事会秘书黄润楷就挪用公司资金一案向宜兴警方报案后,当地警方也已经正式立案。

回复函披露2000万损失来龙去脉

两个月前,中超控股收到鑫腾华发来的《承诺书》,鑫腾华及黄锦光中承认,为向中超集团支付购买大股东杨飞的中超控股股权,在自有资金困难无力筹款的情况下,为了融资还款给中超集团,擅自以中超控股名义向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出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给中超控股造成损失。

而在3月6日晚间,中超控股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时披露,这2000万元背后就与鑫腾华方面当初力推的日化业务有关。回复函显示:2018年1月10日后,中超控股因控股股东变化后战略发展需要,将日化业务作为公司的另一主营业务培育。2018年3月5日及3月7日,由鑫腾华派往公司的前市场供应部职员林武超作为委托代理人,与南通泉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泉恩”)共计签订五份合同,向对方采购24度棕榈油9229吨,合同总价为6455.7万元。

此后,由林武超填写的《用款申请单》,经公司前副总经理陈跃新(分管市场供应部)、前副董事长黄润明(分管日化板块)及前财务总监罗文昂签字审批后,公司出纳开具了半年期商业承兑汇票,向南通泉恩支付总额为6006.8万元的货款。中超控股在回复函中强调,上述人员均由鑫腾华推荐至公司任职。

去年3月27日,南通泉恩将其中两份合同对应的应收账款2448.3万元向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华山一”)提出保理申请,双方约定保理融资额度金额3000万元。此后京华山一于去年3月29日向南通泉恩放款2000万元,该款项到期日为2018年9月底。

中超控股在回复函中称,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要求负责日化板块业务的人员停止此类业务的操作。中超控股称,“公司前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锦光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司名义开展的上述日化业务没有真实贸易背景,所以在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公司没有兑付。”

此后京华山一于去年9月向无锡市新吴区法院提起诉讼。公告显示,“经法院调解,虽属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日化业务,但公司对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仍需兑付。”因此,中超控股于去年12月31日前向京华山一支付了相关款项2047.2万元。

双方法庭“交锋”尚无结果

而在今年1月2日,鑫腾华及其实际控制人黄锦光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了还款承诺,表示将在一年内分期全部还清。承诺书中还显示,鑫腾华及黄锦光“主动提供投资到贵公司的股权投资款8亿元做还款保证。”

而中超控股实际控制人杨飞此前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直言对方的承诺书是“空头支票”,他明确表示双方不会和解。

双方的“不会和解”,也体现在了法庭上。就在去年10月17日,中超控股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宣布罢免黄锦光董事长职务,鑫腾华方面则认为该次大会召集程序错误,投票计票错误,起诉要求撤销相关决议。

庭审现场.jpg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21日开庭审理了该案件,庭审现场显示,当时矛盾双方的核心人物均未出庭,双方律师在法庭上各陈证据,多次“交锋”。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3月7日中午与中超控股实控人杨飞取得联系,他表示法院尚未就该案做出判决,随后表示自己正在忙,即挂断了电话。记者随后又拨打鑫腾华实控人黄锦光的电话,显示无人接听。

黄锦光因私刻公章向警方自首

2月28日的公告显示,中超控股收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均涉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中超控股方面表示,上述担保“均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前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锦光以公司名义向债权人即原告提供的担保材料上加盖的公司公章涉嫌私刻。”

私刻公章.jpg

该公告中同时披露,去年11月12日,黄锦光因私刻经销商揭阳市立信印刷有限公司等250家公司的公章及法人私章用于向嘉实金融信息服务(杭州)有限公司及名下分公司众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贷款向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自首。2018年11月15日,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就黄锦光伪造公司、企业印章一案正式立案,作出了《立案决定书》。

去年10月22日,公司对前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锦光、前董事会秘书黄润楷就挪用公司资金一案向宜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2019年1月4日,宜兴市公安局正式立案,同时向公司下发了《立案告知单》。

中超控股在3月6日的回复函中表示,“公司近期向鑫腾华及其实际控制人黄锦光发出电子邮件,要求鑫腾华及其实际控制人黄锦光就其承诺的偿还公司损失事宜作出具体的还款计划,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鑫腾华及其实际控制人黄锦光的任何回复。”

处在舆论漩涡的中超控股,在2月27日晚间发布业绩快报:2018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6.2亿元,同比增加2.72%;利润总额1.45亿元,同比增长10.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76万元,同比增长4.83%。业绩快报中提及,由于中超控股向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的2047万元存在一定的损失风险,中超控股基于谨慎性的考虑,对此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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