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发布(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个人养老金制度于12月15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开,个人养老金制度迎来重大推进。养老规划要趁早,你对个人养老金知多少?
本期,中国财富网联合东方基金共同推出个人养老金制度投教系列专题——《投教先行,养老规划伴你行》,邀请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基金(FOF)基金经理王锐为大家带来相关解读。
中国财富网赵宇欣:您怎么看我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王锐: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国家鼓励的补充养老投资或储蓄制度,有几大核心要素。第一,账户独立,遵循自愿参与原则。个人养老金账户和社保统筹账户不同,是实名制的专属独立账户,这个账户是为个人养老投资专门设立的。投资人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开设个人养老账户进行投资,而且账户信息,比如投资的收益和累计金额高度透明。第二,个人养老金账户是自主投资、市场化运营。个人可以在国家选定的产品池里自己决策买什么产品、做什么样的组合,收益完全归个人。养老产品的运作也是市场化,由专业化的机构相互竞争。比如银行、保险、基金这些不同的机构都发行了符合自己竞争力的养老产品。第三,退休提取。但除了退休以外,满足一些额外的条件可以提前提取,如出国定居、因受伤而导致丧失劳动力等。如果不到退休年龄就过世的话,账户内的资产可以被继承,这也是独立账户制的特点。第四,享受递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投资人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养老投资可以享受一定税收优惠。符合条件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者在报税的时候每年最多可以抵扣12000元税前收入,个人收入税率高于3%的人群,税率越高,通过递延税收所获得的税收优惠越大。比如年度个人收入达到30万元的人,税率是20%,如果用满12000元的递延税收优惠可以在当年少交2400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年度个人收入达到96万元的人,税率是45%,如果用满12000元的递延税收优惠可以在当年少交5400元的个人所得税。每年可以一次性投入12000元,也可以分批投资;但是每年用不完的税收递延额度不能延后使用。
在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可投标的上,监管机构拟定了入围养老产品的标准,或者说是设置了入围门槛。比如养老目标基金,是有连续四个季度规模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或者最近一个季度规模大于等于2亿元的要求,而且管理人历史上不能有违反合规的问题。此外,养老目标基金的费率有优惠,Y份额(养老份额)的养老目标基金,基本上管理费和托管费相比普通份额都是减半的。
赵宇欣:“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广在政策上有什么新变化?
王锐:与前期试点相较,除了自今年12月15日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之外,个人养老金政策迎来四项比较重要的变化。
第一,提取个人养老金的条件放宽。《通知》提出“参与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同时,也提出强化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相关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参与者提前领取账户内资金提供方便。参与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出变更领取方式,商业银行应当受理。
第二,优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通知》提出“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并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在养老 FOF产品基础上,12月12日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单新增 85只指数基金产品,产品类别的扩容有望进一步提升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吸引力。
第三,提高服务水平。《通知》提出“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不断增加销售品种”。
第四,提升账户灵活性。《通知》提出“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赵宇欣:您认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和社保有什么区别?
王锐:基本养老保险(社保)是国家统筹安排的、现收现付的基础性养老保障。社保具有一定强制参与性。对个人来说,社保提供的是最基本的退休金。
个人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的专款专用的养老投资,没有强制性。个人养老金投资账户是实名制,换句话说就是账户内的本金和收益累计完全归个人。个人还可以自由选择个人养老金账户名录中的各类养老产品,形成个性化的养老投资方案。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CIS)